落實“五育并舉”,著力解決廣大中小學和幼兒園事業(yè)發(fā)展中面臨的突出問題。

教育部:開展中小學幼兒園校(園)長任期結束綜合督導評估工作

2022-02-16 13:43:43發(fā)布     來源:多知網    作者:Charles  

  多知網2月16日消息,近日,教育部發(fā)布《關于開展中小學幼兒園校(園)長任期結束綜合督導評估工作的意見》,部署建立中小學幼兒園校(園)長任期結束綜合督導評估制度,其中特別強調縣級以上黨委、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門要將中小學幼兒園校(園)長任期結束綜合督導評估報告,作為辦學情況診斷、重大決策、校(園)長考核的重要依據(jù)。

  意見要求,開展校(園)長綜合督導評估,要堅持正確導向,發(fā)揮督導評估的指揮棒作用,落實“五育并舉”,堅持發(fā)展性評價,著力解決廣大中小學和幼兒園事業(yè)發(fā)展中面臨的突出問題。

  要加強統(tǒng)籌協(xié)調,加強與學前教育辦園行為評估、基礎教育質量監(jiān)測、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巡視巡查、經濟責任審計等工作的協(xié)調,避免增加基層負擔。要體現(xiàn)因地制宜,既強化對校(園)長履職的統(tǒng)一要求,又充分考慮地區(qū)和學校的差異性,推動辦出特色。要創(chuàng)新方式方法,注重運用信息技術手段,采取線上線下相結合、明察暗訪相結合、定性定量相結合等方式,優(yōu)化工作流程,確保督出效果。

  意見明確,校(園)長綜合督導評價對象為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中小學幼兒園校(園)長(含民辦和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其中,義務教育學校包括小學、初中和九年一貫制學校,普通高中學校包括高級中學、完全中學、十二年一貫制學校和中外合作辦學機構。

  意見還明確了綜合督導評估的重點。并針對幼兒園園長、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普通高中學校校長分別制定了督導評估參考要點。各省份可結合實際,在參考要點的基礎上,研究制定本地區(qū)的督導評估指標。既強化了綜合督導評估的國家統(tǒng)一要求,又給各地留下了充足空間,確保符合地方和學校實際。

  對中小學幼兒園校(園)長綜合督導評估的組織實施作出安排,并對國家和地方各級教育督導部門的職責、綜合督導的實施程序、試點要求、工作要求、督導評估結果運用等作出明確規(guī)定。

  意見強調,縣級以上黨委、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門要將中小學幼兒園校(園)長任期結束綜合督導評估報告,作為辦學情況診斷、重大決策、校(園)長考核的重要依據(jù);有關部門要將綜合督導評估結果作為校(園)長表彰獎勵、選拔任用的重要參考和依據(jù);對問題突出、整改不力的校(園)長,要依照《教育督導問責辦法》進行嚴肅問責;各級教育督導部門要以適當方式公開中小學幼兒園校(園)長任期結束綜合督導評估報告,主動接受社會監(jiān)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