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12月13日晚,中公教育再次收到深交所關注函,要求其說明相關事項。

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guī),中國證監(jiān)會決定對中公立案

2021-12-16 21:56:51發(fā)布     來源:多知網    作者:哆啦  

  多知網12月16日消息,中公教育(002607.SZ)今日發(fā)布公告稱,因涉嫌未按規(guī)定披露關聯(lián)交易信息披露違法違規(guī),其于2021年12月15日收到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立案告知書(編號:證監(jiān)立案字 0232021010號)。

  公告稱,根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中國證監(jiān)會決定對公司立案。立案調查期間,中公將積極配合中國證監(jiān)會的相關調查工作, 并嚴格按照監(jiān)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此前,繼2021年10月18日收到深交所關注函后,12月13日晚,中公教育再次收到深交所關注函,要求其在2021年12月20日前說明2021年各季度協(xié)議班收入的明細情況;2021年公務員序列人數(shù)及收入均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市場占有率是否下降;在貨幣資金充裕的情況下持續(xù)大幅新增債務的原因、用途和合理性;學員貸款支付學費的具體模式等事項。

  2021年三季度,中公實現(xiàn)營收14.45億元,同比減少68.79%,實現(xiàn)凈虧損7.93億元,去年同期為15.54億元,中公三季報中稱參培人數(shù)減少對業(yè)績帶來不利影響。根據(jù)中公此前披露的回復,其提供的培訓服務分為普通班和協(xié)議班,對于普通班,中公通常在培訓服務結束的當月確認收入,對于協(xié)議班,由于存在筆試或面試不通過退費的條款,中公通常在滿足不退費條件的當月確認收入。

  關于協(xié)議班與普通班:

  在此前對關注函的回復中,中公僅披露當期協(xié)議班的參培人數(shù),并未完全體現(xiàn)出收入確認同協(xié)議班人數(shù)的實際關系。深交所要求中公補充披露2021年各個季度協(xié)議班收入的明細情況,包括不可退費部分確認的收入及人數(shù)、筆試通過不退費部分確認的收入及人數(shù)、筆試不通過不退費部分確認的收入及人數(shù)、面試通過不退費部分確認的收入及人數(shù)、面試不通過不退費部分確認的收入及人數(shù),并同 2019 年和 2020 年各個季度進行比較,說明人數(shù)、通過率、人均單價、退費率等關鍵因素是否存在差異,產生差異的原因及合理性。

  根據(jù)此前中公對關注函的回復,對于普通班,中公通常在培訓服務結束的當月確認收入。根據(jù)中公回復中列明的數(shù)據(jù),2021年前三季度,中公分別為83.73 萬、58.75 萬和 25.23 萬人次提供普通班培訓服務,分別實現(xiàn)收入4.52 億元、5.99 億元和 4.39 億元,對應的單價分別為540 元/人次、1020 元/人次和 1740 元/人次。 此外,2021年前三季度,中公公務員序列、事業(yè)單位序列、教師序列和綜合序列普通班的對應單價分別為1593.50 元/人次、719.88 元 /人次、402.74 元/人次、和 940.28 元/人次,分別較 2020 年變動40%、-7%、87%和 19%。

  對此,深交所要求中公結合2019年和2020年的相關數(shù)據(jù)說明不同季度普通班單價存在較大差異的原因及合理性,2021年度不同序列普通班單價較去年發(fā)生較大變動的原因,在省考和教師招錄及報名人數(shù)大幅下降的情況下中公公務員序列和教師序列單價大幅增長的合理性。

  關于公務員序列:

  根據(jù)中公此前對關注函的回復,2021 年前三季度公務員序列收入降低的原因包括考試時間提前,備考時間縮短部分學生棄考以及中公培訓時間縮短,產品供給減少,培訓周期較長的長線班學員出現(xiàn)銳減,其業(yè)務部門估計因考試提前一個月導致省考聯(lián)考的收款金額減少 25-35 億元左右。

  據(jù)公開資料統(tǒng)計,2018 年至 2021 年省考招錄人數(shù)分別為 15.13 萬人、13.47 萬人、16.37 萬人及 15.86 萬人,2021 年招錄人數(shù) 高于 2019 年。中公 2021 年前三季度公務員序列的參培人數(shù)及收入 分別較 2019 年減少 16%和 11%,較 2020 年減少 42%和 21%。

  對此,深交所要求中公說明2021 年針對公務員序列提供的產品數(shù)量、長線班學員的數(shù)量,說明同2019年、2020年的差異情況,并結合近三年的報名人數(shù)、考試人數(shù)的變化說明中公2021 年公務員序列人數(shù)及收入均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中公市場占有率是否下降。

  2021 年中公公務員序列收入同比減少8.49 億元,但中公預計省考聯(lián)考項目收款金額減少25 至 35 億元。

  對此,深交所要求中公具體說明預計收款金額減少 25 至 35 億元的具體過程,收款金額減少對營業(yè)收入的影響情況。

  關于合同負債:

  根據(jù)中公披露的2021 年三季報,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中公合同負債余額為 23.13 億元,主要為預收培訓費, 較期初下降 26.13 億元。2021 年 1 至 9 月,中公銷售商品、提供勞 務收到的現(xiàn)金為 37.64 億元,同期營業(yè)收入為 63.01 億元,其中第三季度中公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xiàn)金為-5.05 億元。

  2020 年四季度末、2021 年一季度末、二季度末、三季度末, 中公合同負債余額分別為49.25億元、50.71億元、42.29億元和23.13 億元,合同負債在 2021 年二三季度大幅下降。

  對此,深交所要求中公詳細列示自各個報告期末合同負債較上期發(fā)生變動的明細情況,包括各報告期內新收到的預收培訓費及人數(shù)、各報告期內預收培訓費轉為營業(yè)收入的金額及對應的人數(shù)、各報告期內退還培訓費的金額及人數(shù)等,并同 2019 年和 2020 年相關數(shù)據(jù)進行對比說明是否存在重大差異,如有差異,須結合實際生產經營情況說明具體原因及合理性。

  中公2019 年 9 月底、2020 年 9 月底合同負債(原預收款項)余額為 39.18 億元和 74.11 億元,分別較期初增長 19.98 億元和 47.77 億元。

  對此,深交所要求中公補充列明近三年三季度末合同負債(預收款項)的明細情況和結算進度、預收培訓費的人數(shù),并結合中公參培人數(shù)等說明合同負債同營業(yè)收入規(guī)模是否匹配。

  根據(jù)三季報,中公在2021年 1 至 9 月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現(xiàn)金 37.64 億元,在 1 至 6 月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現(xiàn)金 42.69 億元,對應中公 7 至 9 月銷售商品提供勞務凈流出現(xiàn)金 5.05 億元。

  中公須說明銷售商品收到現(xiàn)金為負的具體原因及合理性,相關會計處理是否符合《企業(yè)會計準則》的規(guī)定,實際退款的金額及人數(shù),中公退費率是否同前期產生較大變動,退費率變動的原因及合理性,并核查說明前期預收培訓費是否存在虛增的情形。

  關于學員貸款: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前三季度,中公財務費用分別為-0.03 億元、2.04 億元、4.31 億元和 3.84 億元,其 中 2018 年至 2020 年手續(xù)費分別為 0.36 億元、0.99 億元和 2.92 億元。 根據(jù)中公前期定期報告,手續(xù)費包括交易手續(xù)費及學員通過貸款支付學費時中公承擔的利息成本。

  對此,深交所要求中公詳細說明四方面問題:

  (1)詳細列示 2018 年以來,各年度財務費用中手續(xù)費的具體明細.

  (2)詳細說明學員貸款支付學費的具體模式、資金支付過程、貸款的利率情況、該模式影響中公財務費用的具體過程。

  (3)詳細說明 2018 年以來,通過貸款方式參與中公培訓的人數(shù)、預收培訓費的金額、實際轉為收入的金額以及占總人數(shù)、總預收培訓費和總收入的比例,并說明貸款模式形成的退費率是否同中公正常退費率存在差異。

  (4)說明貸款模式下提供貸款金融機構的詳細信息,包括名稱、成立時間、股東結構、是否同中公存在關聯(lián)關系、是否具備相關資質,并核查在貸款模式中是否存在惡意放貸惡意催收等違規(guī) 經營行為,對中公是否存在不利影響。

  關于在貨幣資金充裕的情況下持續(xù)大幅新增債務:

  2018 年以來中公短期借款增長較大,2017 年末中公短期借款為 1 億元,2018 年末、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 9 月底, 中公短期借款余額分別為16.07億元、28.67億元、39.76億元和48.44 億元。同期中公貨幣資金、定期存款及理財產品等金額合計約為 47.01 億元、64.02 億元、89.19 億元和 34.20 億元。

  根據(jù)中公此前的回函,中公稱需要充足資金應對可能的退費。中公2018 年末、2019 年末、2020 年末貨幣資金、定期存款及理財產品等金額扣除合同負債(預收款項)后為 27.81 億元、37.68 億元和 39.94 億元,仍大于短期借款金額。

  對此,深交所要求中公詳細說明在貨幣資金充裕的情況下持續(xù)大幅新增債務的原因、用途和合理性。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 至 9 月,中公投資活動現(xiàn)金流出為 176.62 億元、277.75 億元、425.59 億元和 98.41 億元。

  中公須詳細列示投資支付現(xiàn)金的具體內容及合理性, 并說明截至目前相關投資的收回情況或建設情況。

  關于未來學習城項目建設:

  根據(jù)中公此前定期報告,2020 年 1 月 13 日,中公與遼寧瀚輝實業(yè)有限公司簽訂協(xié)議,合作開發(fā)未來學習城項目,中公投入 2 億元項目保證金。根據(jù)中公 2021 年半年度報告,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在中公其他應收款中,遼寧瀚輝實業(yè)有限公司為第一大欠款方,金額為 2 億元,性質為押金及保證金。

  對此,中公須說明遼寧瀚輝實業(yè)有限公司是否為中公關聯(lián)方,相關合作項目是否具備商業(yè)實質,合作開發(fā)項目截止目前的進展情況,是否按照預計進度進行,項目建設是否存在異常。

  關于兩筆大額款項:

  2021 年 6 月末,中公其他非流動資產為 37.63 億元,其中主要包括 30.99 億元的預付土地款和 5.01 億元的投資款。

  深交所要求中公說明上述兩筆大額款項的具體情況,交易對手方的詳細信息,交易的原因及合理性,截止目前的進展情況,是否按照預計進度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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